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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3-1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定于本学期继续开展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评选活动坚持以下原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坚持学院培养高素养专业人才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3、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4、倡导认真负责的教学态度和敬业精神。

5、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科学。

二、参评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本校全职教师均可报名参评:

1、在本校或原校已完整地担任了一学期的教学工作。

2、本学期在本校至少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本次参评课程不含校外实训课)。

3、在学生评教和教学检查中评价良好。

4、前两年已评选上优质课的教师原则上不参选相同的课程。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由系部初选推荐,学院优质课评选委员会评选。

(一)各系部先进行优质课初选推荐工作

1、各系部负责初选推荐工作,推荐1至2位教师参加学院优质课评选。

2、各系部初选推荐办法自行确定。

3、各系部于第10周把推荐人选及《优质课评选推荐表》(见附表1)交教务处,表中“拟参评教学内容(课题)”要求每位参评教师提供两个课时(每次1课时,上课时间在5月中下旬)作为参评待选课。各系部并同时做好参加学院优质课评选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学院优质课评选工作

学院将组建优质课评委会,负责学院优质课评选工作,教务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工作。

学院评选工作分三个主要步骤进行:

1、教务处于第11周汇总参评教师名单及拟参评课程。

2、本学期第12周由学院优质课评委会确定参评课并分别对参评课的准备情况(如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讲稿、课件、参考资料等)进行考察。

3、本学期第13、14、15周,参评课作为公开课,评委会成员对参评课进行听课、评议,并了解师生的评价。届时欢迎各系部其他教师听课。

4、本学期第16周,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由学院优质课评委会以量化方式评出优质课。量化分值构成:公开课分值占60%、教案或教学设计占20%、学生评教占10%、其它教学情况10%。

5、本学期第17周张榜公布。

四、表彰

1、本学期评选出的优质课,学院将组织全院教师进行观摩。

2、学院将对获奖教师颁发优质课证书进行表彰和奖励。

请各系部、各位教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表1:优质课评选推荐表

附表2:优质课评选评分表

附表3:优质课评选评分汇总表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O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表1:优质课评选推荐表.doc

附表2:优质课评选评分表.doc

附表3:优质课评选评分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