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确保12级学生入学以来所修课程的一次性补学分考试(包括笔试、实践考试课程)的顺利进行,请各系部务必认真配合组织实施以下工作:
12级学生入学以来所修课程的一次性补学分考试定于第六周进行。
一、实践考试课程由各系自行安排相应任课教师并组织学生按原考核要求进行补考。各系应于开考前将考试具体安排表报送教务处(表格格式按照期末要求的统一格式)。
二、笔试考试课程定于10月9日-10日进行。
1、要求各系于9月21日前将本周末(9月13-14日)补考成绩汇总并录入系统,9月22日前将12级入学以来所修笔试课程还未通过的学生名单报送到教务处。
2、9月24日教务处将向各系部发送此次考试所需要重新命题的试卷科目,其试卷务必于9月30日前汇总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629548284@qq.com)
三、考试与收费情况说明
1、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毕业班仅有一次补学分考试,临近毕业前将不再举行清科考试,请各系通知学生认证备考、珍惜离校前仅有的考试机会。
2、收费标准:有参加过重修但仍未通过的课程按50元/学科收取,未参加过重修的课程按学分收取50元/学分(包括笔试、实践考试课程)。
3、各系应做好收费分类与统计,组织学生及时到财务室交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一次性补学分考试的学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处。
请各系(部)事先做好相关准备,认真做好相应工作,及时准确通知相关学生。 教务处
201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