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确保11级、12级学生以及10级毕业生补考工作(包括笔试、实践考试课程),11级学生入学以来所修课程的一次性补学分考试的顺利进行,请各系部认真配合组织实施以下工作:
一、11级、12级学生以及10级毕业生补考
1、9月14日-9月15日两天将进行11级、12级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笔试考试补考,同时进行10级毕业生的补考工作。请各系组织好学生携带相关证件按安排准时参加补考。
2、11级、12级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实践考试课程的补考,请各系于9月16日前自行安排相应任课教师并组织学生按原考核要求进行补考。各系应于开考前将考试具体安排表报送教务处(表格格式按照期末要求的统一格式)。
二、11级学生入学以来所修课程的一次性补学分考试拟定在第六周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实践考试课程由各系自行安排相应任课教师并组织学生按原考核要求进行补考。各系应于开考前将考试具体安排表报送教务处(表格格式按照期末要求的统一格式)。请各系事先做好相关准备。
请各系注意区分以上考试,认真做好相应工作,及时准确通知相关学生。
以上成绩请各系部及时审核,请相关教师及时录入并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1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