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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级学生一次性补学分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9-1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确保11级学生入学以来所修课程的一次性补学分考试(包括笔试、实践考试课程)的顺利进行,请各系部务必认真配合组织实施以下工作:

11级学生入学以来所修课程的一次性补学分考试定于第六周进行。

一、实践考试课程由各系自行安排相应任课教师并组织学生按原考核要求进行补考。各系应于开考前将考试具体安排表报送教务处(表格格式按照期末要求的统一格式)。

二、笔试考试课程定于10月10日-11日进行。

1、要求各系于9月22日将本周末(9月14-15日)补考成绩汇总并录入系统,9月23日前将11级入学以来所修笔试课程还未通过的学生名单报送到教务处。

2、9月25日教务处将向各系部发送此次考试所需要重新命题的试卷科目,其试卷务必于10月5日前汇总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629548284@qq.com)

请各系部事先做好相关准备,认真做好相应工作,及时准确通知相关学生。

教务处

201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