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09级学生6月2日实习结束,6月3日返校报到,6月4日至6月8日在校完成所有毕业工作,其中有关教务教学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信息核对
[SITESERVER_PAGE]1、4月15日前,完成毕业生个人信息、像片等核对工作。
2、5月25日前,各系完成成绩和学分核对、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能力等级证书统计工作,并及时把核对、统计情况上报教务处,学院将于16周讨论处理出现的问题。
二.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工作
1、5月20日前,09级学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并递交指导老师处。
[SITESERVER_PAGE]2、5月21日至6月3日,学生按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和要求,修改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按要求打印装订,一式两份。
3、6月4日,学生上交毕业论文(设计)至指导老师处,指导老师初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填写好评审表。
[SITESERVER_PAGE]4、6月5日,指导老师上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到各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并由各系和学院教务处完成最后成绩评定。
5、6月7日上午,各系对拟评为优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严格控制评优比例);下午各系完成成绩录入。
6、6月8日,各系毕业论文(设计)材料送教务处归档。
[SITESERVER_PAGE]三.学生实习鉴定工作
1、各系必须事先通知学生完成1500字左右的实习小结,并督促学生提交有实习单位鉴定及成绩评定的《毕业实习鉴定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2、6月4日,学生上交实习小结和《毕业实习鉴定表》到各系办。
[SITESERVER_PAGE]3、6月4、5日,各系实习工作小组完成对学生的实习鉴定及成绩评定。
4、6月6日,教务处完成学生实习审核及成绩评定。
5、6月7日,各系完成实习成绩录入。
6、6月8日,各系学生实习材料送教务处归档。
[SITESERVER_PAGE]四.办理、颁发毕业证书
待省教育厅毕业生信息数据下发后,教务处将立即办理学生毕业证书,争取于学生离校前颁发。
五.其它工作
教务处将协同其他处室做好毕业典礼、毕业生建档、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就业情况汇总及相关宣传等工作。具体要求与安排另行通知。
[SITESERVER_PAGE]教务处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