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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10-2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学院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已制定了《泉州轻工学院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意见》(泉轻工院综[2011]1号)(以下简称《意见》)、评选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并于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展第一届评选工作,对学院各专业课程建设产生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推动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第二届校级精品课程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和办法

精品课程基本要求、评选办法和指标体系参照《意见》及所附的《精品课程评选办法》和《精品课程指标评估体系》(见《教学教务管理文件汇编》)。

二、时间安排

1、第10-12周由教研组(室)确定待选课程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第12周末前向系(部)推荐。

2、第13、14周由各系初评、筛选,确定向学院推荐的课程并填写《精品课程申报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各系(部)可申报1-2门课程。

3、第15、16周学院精品课程评审、公示,并由校务委员会确定第二届校级精品课程。

教务处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