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请通知2017级需重修课程的学生登录学院教务网站→学生成绩→申请重修里对需要重修的课程(只限本学期有开设的必修课课程)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8日,时间一过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重修机会。
根据泉轻工院教【2013】2号文《关于学生重新学习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请有申请重修课程的学生于11月19日至11月23日按每学分50元交至财务处,如未缴费同样视为放弃本学期重修机会。
12月份将会安排教师对有申请重修的学生进行辅导。
教务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