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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5-30 [来源]: [浏览次数]: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级学岗位实习管理的通知

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和《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为进一步做好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学院要立足实习教学和企业发展实际,坚守实习育人初心,把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服务发展作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树牢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好国家相关规定出台时机,加强实习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二、统一安排岗位。各二级学院应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专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联系建立实习训基地,统一安排学生开展岗位实习。如个别学生有特殊情况,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原则上须与专业对口,并报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批。

三、规范实习管理。各二级学院要不断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严格实习单位遴选,安排学生到生产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社会声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确保实习岗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要配齐配强指导教师,确保指导教师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双过硬”;要树立底线意识,以教育部发布的实习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规范签订三方实习协议;要注重风险防控,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动态跟踪管理和实习安全管理。

四、细化工作流程。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细化工作流程,通过《校友邦网上实习平台上报相关材料,其中《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同一实习单位采取集体授权委托方式,由多名学生集体委托其中一人作为受托人,代为签订《三方协议》并上传校友邦,履行审批手续。

附件1:校友邦网上实习平台上报流程

 

 

 

                   教务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