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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轻工学院考试考场纪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9-26 [来源]: [浏览次数]:

泉州轻工学院考试考场纪律

一、考试前10分钟,考生凭学生证或准考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学生证、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

二、考生进入考场不准携带各种通讯工具。

闭卷考试时,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其它物品(如: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垫板以及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等)。已携带入场的应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存放。

开卷考试,考生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可携带该考试科目规定允许的相关资料。

三、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听力考试开始至结束,考生不得进出考场)。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四、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

考生答卷前,应先填写姓名、学号等信息。

五、考生答卷时只允许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题卡)按具体要求执行。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擅自借用其他考生文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严禁夹带;严禁换卷、替考,以及其它违纪、舞弊行为。

七、在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考场,若遇特殊情况,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

八、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作答,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和考场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