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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6-04 [来源]: [浏览次数]:

州轻工职业学院文件

泉轻工院文〔2021144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教材管理工作是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任务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快学校教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所指的教材,指供学校课堂和实习实训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2.教务处负责全校的教材管理工作,包括教材的选用、订购、入库管理、发放、库存教材的处理等。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归口课程的教材选用工作,负责组织教师和学生配合教务处的教材发放工作。

二、教材的选用

(一)教材选用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教材选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1.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反映本学科前沿的最新发展水平,体现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教材既要符合教学改革方向,也要符合学生学习规律,便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的有机统一。

2.选优原则。教材的选用必须以质量为首,在同类教材中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优秀教材、各级各类精品教材和获奖教材、学校审定的自编教材和自编讲义等,对未有此类教材的课程,也应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选用。

3.创新原则。鼓励校企、校校、校园合作,积极开发并动态采用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教材。选用教材应结合学科和专业调整情况,适时做好教材的更新换代工作,尽量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4.统一原则。凡是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应当选用教材。同层次的同一门课,不管任课教师是否相同,均应选用同一种教材,因特殊情况需选用不同教材的应报教务处批准。

(二)教材选用程序

1.教务处根据教学安排,于每学期期末发布订购下学期教材的通知。开课学期中开设并列入课表的课程才能征订教材。

2.二级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充分讨论,认真研究,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确定开设课程使用的教材,科学、系统、完整、合理地填报《教材征订计划表》,认真核对版别、书名、作者、书号、数量、使用班级、学生人数等信息。

3.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二级学院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选用的教材。教材选用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教材征订计划表》由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教务处。

4.教材被选用后,不得擅自更换版本,更不允许因任课教师的变动而更换教材。如个别教材由于出版社无货或出版时间推迟等原因需要更换教材版本,由二级学院提出更换意见报教务处批准执行。教材漏订、迟订、未及时提出变更或擅自变更而造成的课前教材未到和原订教材积压浪费等损失,对责任人按教学事故处理。

5.凡没有按期预订,或课程的调整,征订目录告缺的教材或学生学籍异动后所需的教材,均为补订(购)教材。补订(购)教材由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汇总订购。补订(购)教材是否按时到位取决于市场供应情况。

三、教材的编写与共享

1.未经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和讲义须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选用。

2.鼓励教师编写出版新形态教材,在教改项目立项和出版经费方面给予支持。

3.与其他高校建立教材共享机制,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借鉴使用其他高校的自编教材。

4.境外教材须经学校意识形态审核后方可选用。

四、教材的采购

1.教材采购方案应在采购之前报学校纪检部门审核,全程接受监督。

2.学校应从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具有教材批发销售资质的经销商处采购教材。学校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实力强、诚信高、服务好的教材供应单位。

3.教务处负责与中标书商签订教材购销合同,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采购教材。

4.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教材采购过程规范、合法,保证教材采购经费来往符合财务制度规定。严禁在教材采购活动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或其他利益。不得向教材经销商索要回扣或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明折明扣,为学生代购教材或订购图书产生的折扣收益,让利于学生。

五、教材的发放

1.学生教材发放以《教材征订计划表》为依据,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以班级为单位,及时组织学生到教材专用库房领取教材,各班班主任要提高责任意识,领用教材清点无误后由各班班主任签字。

2.任课教师教材由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统一到教务处书库领取。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领用对应课程的教材一套,每个课程团队可以领取一套教材备用。如教材版本和任课教师不变,一般两年配发一次教师用书。

3.教材发放时,教务处严格按各二级学院上报订购数发放。多订教材由各院(系)自行负责;漏(错)订教材,原则上谁漏(错)订谁负责。

4.领取教材时要当场检查,点清书种和册数,发现不符,当场解决。发现有缺页,可在一周内调换。学生发生休学、退学等情况,不准许退购教材。

5.全校学生和教师使用的教材、讲义、备课纸及作业本的发放由教务处统筹。学生教材发放,可以根据二级学院要求,统一送到指定地点,由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发放。

六、教材经费管理

1.教材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和管理,专款专用,其他单位、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教材经费。教材经费开支按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2.教材错订或重复订购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学院和责任人承担。

3.学生所使用的教材,其经费由学生自理,实行“预缴代办费,多退少补”的原则,按实结算,学校委托财务处代管学生预交的书费。学生毕业或退学时,一次性办理结算手续。

七、库存教材管理

1.严格控制库存教材,定期清理教材库。

2.经审定不能继续使用的库存教材,应及时报废。定期由教材管理人员提出报废教材清单,报教务处审核,经分管校长批准,可作报废处理。

八、附则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它有关规定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2020615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6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