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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教学秘书工作职责(试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5-31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基本要求

(一) 教学秘书的工作对系主任负责并接受教务处的指导,要认真做好所在系的一切教务管理及相关工作。

(二) 教学秘书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 教学秘书应做到: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工作认真、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四) 教学秘书应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教务管理系统处理管理信息。

二、教务、学务管理工作

(一) 教务管理工作

1.在每一学期第16周前编制好下一学期本系任课教师安排表、各专业课程总表、选用教材一览表、实训实习计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经系主任审核后送教务处审批。

2.开学前一周将任课通知书、班级学生名单、成绩登记表等送达各任课教师。开学时,将班级课程表、学生点名表等送达各班级。

3.开学后两周内收齐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安排表,经系主任审核后送教务处。

4.协助处理调课、停课事宜,接受调、停课申请,并送系主任和相关部门审批,获批准后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

5.协助组织实施学生见习、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6.协助组织本系教研活动、教学检查、专家讲座、学生竞赛等相关活动,做好活动安排、活动记录等工作。

7.落实教务处布置的其他教学、教务管理工作。

(二) 学务管理工作

1.协助做好新生报到、注册和入学训练工作。

2.办理旧生注册手续,及时向教务处报送学生注册情况。

3.定期统计公布本系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等违反学习纪律的学生,按学校的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经系主任审核后报送教务处处理。

4.按学校规定协助办理学生请假、消假以及留级、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手续,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教务处。

5.按教务处安排及时做好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等工作,协助办理毕业证书。

(三) 考务管理工作

1.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本系期末考核课程的考核方式(考试或考查、开卷或闭卷等)及命题教师人选提出建议,经系主任审核后于期末考前三周送教务处审批。

2.适时向命题教师发出命题通知、提出命题要求,并在期末考试开始前两周将经系主任审核的各门课程样卷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A、B两套)按教务处指定的方式报送教务处。在考试结束前,命题教师和相关人员务必严格保密。

3.在学校安排的考试期间内,对本系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考场和监考人员作出安排,经系主任审核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4.协助组织本系考试的实施、试卷评阅、成绩录入等工作,并按教务处规定的时间、方式将成绩传送教务处。

5.放假前,对下学期初的补考工作做出安排,包括补考学生名单、补考课程、补考时间、考场、监考老师等,经系主任审核后传送教务处审批。协助组织实施补考及相关工作。

三、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一) 教学秘书应对本系开展的重要教学、教研等活动及主要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做记载,并收集有关材料,存档保管。

(二) 要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以下日常教学教务管理主要文挡:

1.各学期任课教师名表、各专业总课程表、选用教材一览表。

2.各学期学生实训、实习计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3.各学期考试安排总表、学生各类考试成绩表(含电子版)。

4.各学期在读学生名单、学生学籍异动汇总表、各学年毕业生名单(含电子版)。

5.各学期学生奖惩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6.各管理部门所发有关教学教务管理文件。

教学秘书是一个综合性工作岗位,除以上基本工作职责外,还应承担学校教务处和其他部门所布置的相关工作。

四、本规定自院长签发日起执行。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九日